七七*美麗如水

生命中,一定會有些什麼,
在雲淡風輕之後,
輕輕的就那樣隱藏在心中,
就象某個日子裡,
掉在秋千架上的那些回憶。

逝者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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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4075

歪酷博客


七七 @ 2010-09-28 15:20

始终,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那是因为总在被人记得,或是惦记着!

  知道郭老师的电话是早几年的事,XY在网上兴奋的告诉我,几经周折从别处打听到老师的电话,并且致话于老师了,师生之间重新联络,自然是相谈甚欢,我从屏幕的另一边,似乎也被这种欣喜感染着,快乐的微笑着。

  但是,这些年来,一直末与郭老师联络,也许是太多话语无从说起,也许是十多年的时间与空间让彼此的距离深远的无法探视,更也许怕当年毫不起眼的自己早在老师的记忆里消失的不见影子。怕那种沉黙,那种尴尬,也怕早已物是人非的自己无颜面对老师当年的教诲。我一直在担心着,甚至是害怕着,所以我不想打着这个电话,就这样偶尔从XY的聊天中,知晓老师的近况,从XY上传的照片里,看着老师的近影。

 上次无意中问起XY,老师可否记得我?她竟然说问过了,说郭老师一直说记得的,而且印象深刻。时逢教师节,我终于忐忑不安的拔通那个熟悉的号码,郭老师拿起电话,没等我自报家名,早已叫出了我的名字。电话里聊到了自己的近况,老师不时的问起好多同学的近况,仿佛自己家失散的孩子般的关爱。在电话里,老师一直教导我,要读书,要养成学习的习惯,就算当作生命中的一种爱好,也要延续这种习惯。也许在老师的眼中,我依然是十多年前那个胆怯的孩子,简单,清透的象一汪山泉一般的宁静,却远不知,这些年都市的沉浮,原先的安静早已洗去,在这浮躁的年代里,我终于慢慢的沉沦了,那些所谓的习惯和爱好,真的变得可有可无,我早已失去了看书的习惯,偶尔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看到里面也是些风花雪月与新闻八卦。那些曾经视如生命中最美妙的书篇,早就弃之高楼,相信早已尘埃满面。面对老师好意的提醒,我终于有些无地自容的感觉,除了答应他一定会记得,会尽量多看书之外,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来面对这个将近古稀的老人那颗善良的心。

 老师说他的诗集重新印刷了,要重新赠我一册,并细心的记下我的地址。

 人与人之间能够相逢,真的是一种美妙缘份,十几年前的自己初中毕业时,那时整个县城兴行着中专,因为读完三年便可以有工作,可以转户口,为了那个鲤鱼跳出农门的愿望,我也挤破头的往那个大门里钻。却因为理科有些偏,考得并不理想,结果还是被县二中录取,不算太坏也不算太好的结局,可是我却一门心思不想读了,因为我怕到时候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我更怕考上大学,无法面对家里的窘迫,我想我终是修不完学业的,还不如干脆辍学吧,却不知表嫂偶然得知,极力推荐我读了衡阳艺校,学了我曾经一点基础都没有的美术,并且认识了老师和一大帮的同学。

  面对自己的专业,我有些爱不起来的恨意,所以经常没事自己胡乱涂鸦着,还记得老师当时给我改过的不成文的诗歌,还记得老师改诗之余教我们做的红油菜炒腊肉,还记得他当时说过,我写的文字还算不错,还记得很多很多。。。。。。

  也许是性格温和,也许是善解人意,也许是不善争辩不太计较。我的身边总是有着这种或是那种的关怀,不紧不慢,不会热烈如火,却如水般平淡与真实。在那里,他们都叫我大姐,并且一路延续至今,这个称呼一直让我为之自豪。我喜欢这种朴素的信任。比如XY,不管过去多久,不管多久没见,在什么事情,她都会记得告诉我,有时候并不能为她分担多少,只是能给她做个倾诉者也可以的。记得我曾经给XY写过这样的段话,曾经的我,用微小的宽容,换来她这十几年的信任,我觉得自己很值得,很值得。

  例如LR,好久没见的她,说过九月会来深圳看看我的,却一直没见影子。但是,我一直记得她高瘦亭立的身材,记得她每次上线时叫的那声大姐。

 比如H君,我是极少提到他的名字,却一直非常感谢这十几年他的惦记。人的一生会有很多次的相逢相遇,有些人和有些人却注定只是朋友,曾经的抬爱与今日的牵挂都让我有些受宠若惊的惊慌。我只希望偶尔打打电话,聊聊近况,互道安好。仅此,足矣!

 比如JH,听说现在做了很多实业,人也瘦了一大圈,成了真真实实的女强人。比如LY,比如TH,想起了很多人,想起的很多事,象烟云一般在脑子里绕来绕去,思念,就象枝叶繁茂的青藤一般的缠在心里,让我慢步的迈了进去。

  收到老师寄来的诗集与信件正值中秋,不禁莞尔叹之,巧合的让我无法不感动。淡黄的封皮,和扉页上老师写下的字字赠言,老师说过他从没有放弃过诗歌和绘画,因为这是他终生可以慰籍的事业。街上人流如织,而我的心情亦不平静,曾经的往事一幕幕就象潮水般汹涌把我淹埋,心中唯有千万声音汇成一句,谢谢你们,一直记得我!

  真的,谢谢你们,一直记得我



 
七七 @ 2010-09-11 18:40

九,自古以来在中国都是个非常讨喜的数字。

  也许吧,谁让九的谐音总能让人如此的联想翩翩,长长久久悠悠远远!

  而我,自然也是极喜欢九的,喜欢她十全十美前差那么一丁点的美丽,喜欢她的弯弯曲曲,几经周折,便也喜欢她的天长地久的延续。

  老公的生日是九日,女儿的生日九月,九字,似乎和自己有着绕不开的缘份。

  没有刻意的去记得,也没有故意的想过忘记,今年的这个九月,是我和老公结婚十年的时候。想了很多天,告诉自己可否写点什么,纪念我十年前的青春,纪念我十年中的风情?在犹豫不定中摇摆,也许从心里,我并不希望故意造就某种的浪漫,我只想轻轻的,静静的,风淡风轻般象十年来的每个日子般的度过,可是,偶尔与好友说起时,他们都会说:十年了,真快,真不容易!

  十年的光阴,是真的很快吗?如果不是好些次特别照照镜子里看到自己此的模样,我想十年的岁月于我真的没有太多的印象,记忆中的自己好象从来如此,十年如一!

  为了好友口中那个十年了,真不容易这句话,我想了很久,于是听着音乐,码了这段并不成文的文字,希望多年过后,自己偶尔翻到,能温暖一下自己那时的心情!

  十年的自己,23岁的青葱年华,真的象带着露珠果子般的晶莹。记忆中那时的自己其实并不如现在想象中那般的美丽,沉默安静没有想象中青春张扬,并且并不如此时想起那么的自信。谁也不曾想过,那时的自己是何等的自卑与胆怯。年少的自己,反而朴素的无所顾忌。总是素衣素裙,好象鲜艳动人这样的词语从没有在身上,甚至是脑子里出现过。

  与剑初相识,那时有点还末褪去婴儿肥的可爱,圆圆的脸上经常是白里透红。那个时候的自己无数次都还在怪恨着那份可爱的痴肥,让自己少了份想象中非常羡慕的轻舞飞场,却不曾想过没有那时的痴肥,何来那时的水灵?唯一能让自己引以为豪的是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回忆里出现过很多这样的画面,一身素衣素裙的女子,扎着二条乌黑的马尾辫,或是流连野菊遍地的山间,或是流连于金黄的油菜花众。那时的自己,快乐时是真正的快乐,伤心处也是真正的伤心,没有戴着那份用骄傲扎起的虚伪面具,或喜或悲,或笑或哭,都是那样的真实,自然。

  从来就不曾想过太多,于过去,于末来。在自己心目里,自己永远算是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很多时候,很多东西,并不是不去想,或是没有去想,而是不想去深想,怕总是让哪一片记忆的藤紧紧的缠上自己,或是某一个现实的脚步就让自己漩涡般的绕了进去,越走越漫长,幽深,直至终于找不回来时的路。

  我用自己的性格无数的说服了自己,生性淡泊,借口也好,逃避也罢。这些年,我就这样一直顶着这份感觉让自己在这纸醉金迷的年代里,平淡的象个另类。婚姻的十个年头时,我终于让自己回首回望,这一路的足迹有着太多的不可思议,却有着太多的情理之中。我终是没有太多的改变,依然守着自己的清贫年复一年的过着,偶尔痛苦一下,却一直都觉得自己幸福的。偶尔虚荣一下,可是最终总觉得自己得到的其实也很多很多。我想,这亦是那个一路走过,熟悉的自己,会笑会哭,会奢望,却总能在现实的面前,适时适当的停下思想的脚步,让失落离自己总有那么一步之遥。

  前些日子,无意中想起整理过自己的老照片,象个黑白的留声机里呤唱的声音轻唤着自己走进过去,那些似曾相识的面容,那些稀熟悉的场景在这个秋日让自己感动了很多次。那终究是年轻的自己,曾经的自己,一去不返的自己。

  十年时光,如流水般匆匆。也许是习惯成了自然,十年为人妻的日子,竟然没有什么过多的不适。好象前世的约定,今生某天在某个地方遇上了剑,好象从没有过的陌生,只觉得很熟悉,很温暖。23岁时的我就告诉自己,这个男人并不宽阔的肩膀将是自己以后最温暖的港湾,我愿意跟他一起,哪怕吃苦也行。这么多年来,一直默守着自己当年的承诺,并一直努力着,做个好妻子。而我身边的这个人,终是不曾让自己失望过,哪怕他只能给我青菜萝卜的生活,他也一直在努力着,我始终愿意相信有一种爱,并不一定挂在嘴边,而是记在心里。

  十年来,剑一直记得我的生日却从来没有操办过,哪怕三十周岁的时候,也是一如平常。但是,他却总是在不在身边的时候,发来信息,提醒自己或是有台风要下雨,或是回去的路上一个人要小心。诸如此类的种种代替了浪漫的鲜花,却一样让我倍温馨。

 记得很多年前,我曾经在博客里诉说了剑的某些种种,历诉着他在家做甩手掌柜不做家务,不洗衣服,竟然连自己的衣服放在哪里都分不清楚。当时的同事戏称,一个男人让我惯成这样,真不知道是谁的错!可是数到后面才发现,其实他也不是事无巨细一概不理的, 在生活中细节中他大大咧咧的,让我能尽力以一个妻子的责任好好的照顾于他,可是真正的生活中,却独自撑起我们家那片天空,给了我和孩子一片美丽的天空。

 没有一个女人不虚荣,不希望老公能事无巨细的面面俱到,出得厨房,入得厅堂时,总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个完人,却不知道世上本是没有完人的存在。

 一路相伴而走,身边少了浪漫呢喃,少了玫瑰的艳丽,少了甜言蜜语的萦绕,可是我却一直感觉自己在这份实在中过得很幸福。

 生活原本就是明洁的,我希望自己也一直如此透明的幸福着。

 感谢身边的这个男人,让我在被爱的同时,学会了如何去爱。在索取的同时,知道怎么去付出。

  十年,从23到33岁,一个女人人生最美最好的年华,为人妻,为了母,几经蜕皮,终有眼角的慈爱与温顺。这其中有着多少甜蜜和哀伤的企盼?那些过去的时光,终化成片片花瓣无可挽留坠于尘世,留下的,便是永恒!

  十年,一辈子,都是如此!



 
七七 @ 2010-08-26 11:48

这个夜晚,很沉。虽然街上依旧霓红闪烁,一片热闹非凡,但是,我的世界就是这样的静寂。

  很佩服自己,总是在这些本来喧哗不已的时候,戴上耳机,就有了自己一片小小的天地。听着,想着,思想着,回忆着。放下白天微笑一天的笑容,不言不语,我想此刻的自己才是那么真实可及。

  突然,很有喝酒的欲望,当然不会喝得七荤八素,晕晕乎乎,只是想起喝起那么小小的一二杯,给自己一个梦醒时分的时刻。

  竟然有很多年没有喝酒了,并且是滴酒末沾,也许是没了心情,也许是没有了气氛,酒,在记忆中散发的清香慢慢淡了,只有回忆愈来愈清楚,愈来愈明显,愈来愈具体披散在自己的前额。

  儿时的自己,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是能喝的,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有多大的酒量?因为爷爷一路遗传,父亲也是每餐必喝二两,却不知道偶尔我也会端起父亲的酒杯,偷偷的喝二口却一样面不改色心不跳。

  那时的物质是贫乏的,商店里林林总总的酒类加起来不过那些种类,加上那时的经济条件不计,家里酒都是自家蒸酿。秋季一过,北风呼啦的时候父母忙活起蒸酒。挑起自己种下的糥谷碾成米,拿着大大一箩筐装上米用井水细细的洗过,锅里装满水灶里生起火,拿着脸盆大小的帘子放在锅里,盖住水面,把洗好的米放在上面,盖上锅盖慢慢的蒸起来,随着灶里火花吱吱剥剥的声音,锅里的糯饭香味也慢慢的飘起,直至弥漫整个屋子,真的很香,那是我现在很多年都没有闻过的香味,可以谗到口水直流。母亲揭开锅盖,看看白白的米都变得了晶莹剔透的饭时,灶里便不再添柴。等饭慢慢冷却,父母便把米饭全都用箩装出来,摊开让其慢慢变凉,然后拿着早已备好的酒引子,一层米饭,一层药引的拌好,放在一个很大的荷叶缸里,缸的四周用稻草做成一个暖和结实的窝,上面盖着不用的旧棉被,就是我们所称的酒窝了。把缸放在中间围上稻草,盖上旧棉被,等过24小时,那间屋里便开始飘浮着酒的浓香,很香,很醉很甜。

  揭开盖子,缸里的米早已化的所剩无几,大半缸都是清澈透底的液体,那就是让人闻香都醉的原汁原味的酒。那也是记忆中,喝过最好喝过的酒。

  就那样封在那里,这样的上等好酒,自家人是不可轻易喝上几壶的,放在那里,静候春节的到来,静候亲朋的到来。

  记忆中的新年,是一年中最快乐的日子。在爆竹声中醒来后,等我们穿好新衣,父母早已烧好热乎的火炉,哪怕数几寒天零度以下,家里依然温暖如春。母亲早已用自家酿的糥米酒烧开,加上鸡蛋瘦肉,加上冰糖,一起煮开盛在碗中,那种香甜可口的味道一直留在脑海中,这么多年过去了,竟然一点也没有消失,每次想起,还不禁有点想流口水。那独一无二的酒香,那简单而热闹的新年,深深的留在童年的记忆中,不敢轻易忘怀。

  初一那天,我们一个大院的本家叔叔伯伯早上都是一起吃饭的,俗称:挂红。希望这一年红红火火开始,大家都顺顺利利,平平安安。

  老家的屋子中间是个大大的堂屋,初一那天,各家都会把自家的八仙桌搬到大堂屋,连在一起,每家都炒上各式小炒,烫上一壶自家酿造的米酒,一大家子人围着桌子,边吃边谈。在很多地方,女儿是不能上桌的,但是在我们老家,这个习惯从来没有,相反,在我们那总认为女儿是客人,因为终究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家的。所以那天我们不但不做任何事情,还心安理得的坐在桌上,留下那些堂哥一个人拿着一个酒壶,站在桌边,给长辈添酒加水。

  那是,记忆中喝得最尽兴的酒,那是记忆中,喝得最有气氛的酒。

  长大了,离家了,也曾喝过不计其数的酒,有些是年少好盛,有些是一时兴起。记忆中醉过的次数很少,一次喝酒是那年春节,堂哥表姐一起去家里作客,桌子上谁也不服谁,喝的并不是自己酿造的米酒,而是商店买来约有55度的回雁峰大曲,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争强好胜的自己结果喝得趴在桌子上,表姐也是一样。只有堂哥道行高深,若无其事。不过还好,醉了的自己也只是沉沉睡去,并没有大吵大闹,感谢上苍,终算是酒德还行。

  另一次醉是在衡阳读书时,接近二十的年纪,不再没心没肺了,会痛苦了,会伤心了。学会掩饰眉间的伤与疼了。那天同宿舍要好的同学生日,我们买了大量的零食准备彻底的狂欢,却不知谁半道主意,去楼下商量买来啤酒,谁知这一买便不可收拾。会喝的,不会喝的,能喝的,不能喝的,谁都要喝。一时屋子里鬼哭神嗥般,一屋子醉鬼。开始的自己还算清醒,还能记起自己大姐的身份,安慰这个,照顾那个,却不知道到底是喝得太多太猛,一头栽在床上,却没有沉沉的睡去,一直喃喃呓语,不知所言。第二天完全清楚过来,整理宿舍才知道我们昨天竟然喝了快二十瓶?

  那是一段怎么样的岁月?真实,自然,快乐与伤感并存,让我有了记忆中这次难忘的醉酒之行,青春应该就是这样吧,冷静中偶然张扬,快乐中无意伤感。

  后来,参加工作后,也许是不知推辞,也许是受不了别人的激将,每次聚餐都少不了喝酒,却很少醉过,哪怕白酒,红酒,啤酒轮流轰炸,也几乎从没有醉过。却每每喝过之后,会有曲终人散,繁华不再的伤感,我的情感终于上升了,我再也没有可能象以前那样无所顾及的喝了,想了太多的东西,或是本不是自己喜欢的气氛,想醉,也难!

  很少醉,却经常喝,把父母的教导丢在远方。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曾经真的以为自己可以千杯不醉,以为自己真的把自己修练到那自己也看不清楚的层次,并且沾沾自喜。

  时间过得真快,其间,几年了,竟然滴酒末沾。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总是在喝酒时少了这份豪情。回家过年时,杯子里倒下的总是各式的饮料或是牛奶,终于,在时间的轮回中,我磨去了少有的锐气与棱角,褪去往日埋于心深处的情怀。人的一生都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曾经不露声色的年少轻狂,终于在心里完全消失,不留影子,只是今天,偶尔触到这段往事时,心情澎湃,却也平静如水。在时光的隧道中,我看到自己的影子,温婉贤淑,慈眉善眼,一派小妇人形象,眉眼间,嘴角边,那些曾偶尔见过的微微向上一翘意气风发如今是那样平和与安静,我想,这才应该是自己想象的那个自己。

前年,偶尔从他人手中得了几枚做酒的药引,我竟然就用一个胶桶一棵酒引,为HJ做了几次香香甜甜的米酒,炎炎夏日,放在冰箱冰过之后,听他说竟然是无比的美味,我自豪之际便也暗然,我竟然不想喝酒,哪怕再香再甜也勾不起一丝的欲望,那些忆已经让我的脑里沾满酒香,不饮自醉。

  昨日,处暑,月过十五,年过中秋,这一年慢慢的又滑到秋季。深圳这些天每日一场雨冲刷了炎火热气,家乡应该也日渐清凉了吧?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牛郎织女星!一层秋雨一层凉啊,秋天的家张应该很美很美,再过些日子,又到了酿酒的好时节,只是父母早就不曾自己酿酒了,现在老家也没几人再会自己酿酒,那记忆中悠远流荡的米酒,那记忆中香气不曾断过的酒香,那一丝一缕的家的味道,这个夜晚,让我再一次臣服,尘封最深的记忆被深深的撬开,到处洋溢着米酒的香味。而我,置身其中,深深轮淊,泪,终于慢慢流落!



 
七七 @ 2010-08-18 15:51

 

近年,歌星如雨后春笋般的涌出一批又一批,网络,选秀,十八般武艺,十八条大道。只 是,我终是后知后觉,并且固执到无法改变,那些自己不喜欢的,也不在意的,就随风去了吧。偶尔,有几首可以吭上几句,却好象都是不曾可以从到哼到尾的。

 为此,我还暗自伤感了很久,记得儿时也许因为山清水秀的滋润,嗓子还不算差的自己总是和妹妹在家哼个不停,坐着唱,有时一边做家务也一边唱。伤感过后,便自嘲物是人非,一句话了结了所有的不快,把那自认为快乐的童年,深深的藏着,不再翻晒。

遇上童丽,纯属偶然。偶尔一次在搜狐博客里看着别人的故事,那个叶子添加的就是童丽的音乐,那份似曾相识,犹如故人来。

输入童丽,竟然跳出好长一曲,随手点开一首,听着,慢慢入了迷。

一向非常喜欢古曲音乐,喜欢轻音乐,却犹以古筝最为上心。记得毕业后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工作,天天在家无所事事。恰好那时妹妹在家乡学校当起了孩子王,妹夫怕妹妹寂寞,给她买了个录音机,买了一大堆古筝的磁带。记得那个录音机样式非常的特别,竟然在最上面拿放磁带。我,也就有幸听了很多,甚至基本上每天都听,有时候会一边放着音乐,一边临贴,或是楷书,或是隶书,那时的恬淡,那时的性情,那时的自己,真的一去不返了。

但是,喜欢还是一样的不曾变过,以至于Q号的昵称在很长一段时间叫:汉宫秋月。谁多人对此不解,问过才知道,那只不过是自己最喜欢的一首古筝曲。

我用这个名字,回忆着自己的过去。

听童丽的歌,你会发现这就是一本古曲音乐的大全,里面清澈透明的乐器声,配着童丽悠扬婉转的唱腔,象江南雨中淡淡开放的枙子花般的清香四溢。低下头来,细细品味,如眉间淡淡扫过的淡愁,那么不经意,却那样撩人心扉,美到极至,伤到极至。

  很多年前,蜻蜒曾经给我推荐过杨小琳的专辑,一样的民族唱腔,一样的古典相随,可是杨小琳的嗔声却让我听出来港台的唱腔,虽然我极极喜欢里面的诗词,却终是没有办法接受那不地道的中国声音,白白误了蜻蜒一腔好心。

  可是童丽就不一样,真的不一样。虽然从末谋面,但我想象之中的童丽应该是长发飘飘,蛾眉淡扫,犹如一幅清淡的中国水墨画一般写意。远看,如一首诗般的飘渺,近观,象一幅画般的悠深。就象我最最喜爱的古筝曲一样,行云流水,清淡如偶尔飞入视线的精灵。只有这样的精灵,才有这种空谷幽兰般芬芳的天籁之声。

  少有的清静,少有的雅兴,我会让自己安静下来,带着耳塞,静静的听着童丽的歌声。好象,真的超度了自己心灵上的杂尘,我在音乐声中安静,面容恬静,好象回到曾经美丽如花的双十年华,那一刻的自己,是真实的。卸下所有伪装与面具,在小桥流水般清透见底的歌声里我可以让泪安静的流出,让音乐声时不时的撞击着心里最美,最善良的神经。

  知音,知音,应该是知了心之最深的声音才是知音。要不怎么会有朋友容易得,知音难求一说?我知道象我这般粗陋之人,终究算不上谁的知音,最多不过是让别人的声音打动了自己的,感动了自己而已,真正的懂,我想那是一段太长的路,需要太多的耐心,爬涉时,能遇上一二个,就足矣!

  人心似浮云,藏得太深。有几个能象俞伯牙,能象钟子期?一见如故,不分彼此?

  能象罗大佑,读懂了真正的三毛,把滚滚红尘当作葬歌,当作挽歌,却唱了漫漫几十年不衰不褪?

  而我等,终是凡夫俗子,不期而遇喜欢就是喜欢,没有太多的理由,最多不过是曾经,或是现在,将来泛滥的情绪的慰籍!

 



 
七七 @ 2010-08-16 18:03

2010年8月16号,农历7月7日,传说中情人节。

   很多年前孤陋寡闻的我,竟然只听过父辈给我讲过很多次的牛郎织女的故事,甚至曾经很美丽的期望过哪一个七月七能在瓜架下偷听到牛郎织女的悄悄话。

  这个美丽的传说,让少时的日子多了种叫幻想的东西,伴着儿时的时间一起纯真美丽。只是我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不懂这个日子原来叫做情人节,并且演变成现在铺天盖地的浪漫。

  深圳晴了很长一段时间,昨日却大雨如注,并不长的过程,却看到街上水流成河,也许吧昨天是舟曲的哀悼日,这场雨下的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冥冥注定,上天终于流了泪。面对如此多说不清楚是天灾还是人禍的灾难,仅靠黑白了网页,或是静静的默哀,显得是那样的不足,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能做的有多少?

  雨过天晴,深圳今天的太阳并不明亮,却因为雨水的冲刷,这个日子格外的清新。

  偶尔,门外有三三二二人走过,日子还是很安静,七夕,并没有在商家的宣传中火热朝天,至少,我没有见过。

  也偶尔,有三三二二俊男美女,手捧玫瑰,一脸艳丽的幸福象阳光一般的,还是有很多人记得这个节日,还是有很多人在乎这个节日的,只是我的思想和观念落后太久,跟不上大多数人的步子而已!

    忘记中的玫瑰花,我曾好象也收到过一二次。与HJ初识后不久,便是千僖年跨世纪的新年,记得那时我们与同单位一大帮人一起去外面吃饭,然后K歌。不知哪时候HJ买了一朵红玫瑰(哈哈,真的只是一朵而已,还不知道藏在哪里,怕是一大束太招人眼,只好作罢吧)准备在我唱歌的时候送给我,却不知道我一向好静,根本不合适那种热闹,所以那晚上基本只是坐在那当观众,于是他便只有在回程的路上送给我,至今想起,很想笑。一晃十年,时间真快,记得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收到花吧,却并没有过多的惊喜,也没有觉得有何等的浪漫,我终于是个俗人,连骨子里都是。

  来到广东之后,给自己的闹市中租了个几平的小房子,简陋之极。但是每逢秋末下班路过街市时,街边会多出许多卖花的,那段时间我让自己浪漫很多次。几乎每次下班都会遇上,大大小小的水桶里,浅浅斜斜的放着各种各样的花卉。而我,最喜欢的却是最便宜最不起眼的姜花,光洁亮白的花朵藏在绿叶之间,淡淡的清香一圈圈的漾开,看到便想停下脚步,买上一枝二枝的回去,放在透明的玻璃杯里装满水,一屋生香。家的感觉就是如此吧?

  网上有友人,偶尔发来一句节日快乐的祝福,问起却道都是不曾过这个节日,友人几乎与自己年纪不相上下,三十多岁的年纪,怕是早已跨过浪漫这道坎,爱和幸福都已深种心里,生根发芽,并且长成大树,但是我们一直都是内敛的,不如时下小年青一般的张扬,我们的幸福在自己的心里,他们的幸福敞开于世界。这就是时代不同造就的风格和生活方式,这就是代沟与年纪差别。

  而我,也与鲜花分别很久,辗转搬过几次家再也遇不上买花的人,而我也在时光辗转中,早已丢失了那份爱花的心情。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个女人太多的东西,不管你曾经如何的精致如瓷器般的光洁,不管你曾经艳丽的如桃花般清纯,在家里琐事的洗礼下,每个人都变得那么千人一面,不分毫厘。除非你身世显赫,不必为五斗米折腰。不然,谁和谁又有什么区别?在面包和鲜花面前,面包永远是最重要的,因为有了它才有生命的延续。

  所以,我从没有羡慕过鲜花,看着自己现在已经瘦干的双手,我想也许市场上的青菜,黄瓜茄子更吸引我吧!既然不习惯捧着玫瑰,那就习惯提着菜篮。

  今天一来打开网页,上面七夕的信息一条一条,连QQ都更改成牛郎织女的画面。这个世界的人总是能在这些某定节日,别出心裁的表现出融融幸福,款款浓情。煸情,作秀?却忘记这个节日真实的本质,这是可笑的,也是可悲的。当人的想象力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早已突过理智这道围墙。当宣传放大到无限的时候,一样也失去原有的吸引。

  其实,七夕就不过是一个平凡的日子吧,人生中就是由这么多个平凡的日子相加。过好每一天,才是最真实的。

  我,以前不曾过七夕,今天也一样不是为七夕留下这些文字,记念的,是2010的8月16号,这个平凡的日子里,我健康,快乐的生活着!

  很喜欢张真那首《携手共游人间》,这个日子,这种感觉贴在这里,我想是合适的!

不让岁月倦了等待的心
我的世界随你到天涯遥远
窗前灯火此刻悄悄熄灭
我心轻轻擦亮你如水的容颜
你的笑容仍甜美依如当年
你的消息是我珍藏的依恋
不管繁华成落叶暂时没荒野
承诺永远不如记得每个今天
你我相隔遥远人事偷偷改变
历尽万水千山是否心意相连
不求生生世世不想朝朝暮暮
但愿平平淡淡携手共游人间

谁说两地缱绻最是扰人心田
谁说人海沉浮难有恒久情缘
不管分分合合也许聚聚散散
只求平平安安携手游人间

 

岁岁年年,年年岁岁,别样的风情,嫣然盛放



 
七七 @ 2010-08-15 18:13

  真的真的很久很久末曾在博客上更新过了,偶尔会在QQ空间更新,然后贴到小歪上,这样的态度,我想小歪是伤心的,而我,是无意的。
  有时候,忘记一件事,比记起一件事容易很多。而我,就这么轻易的忘记了小歪,却一直浏连于网络边缘,或是看看,听听,逛逛,走走,有时候感叹一下,伤心一下,快乐一下,痛苦一下。唯有忘记了,把这一切寄托于小歪中,给自己留份这段时期自己最好的印记。
  漫无目的的走了很久,我想我终是想回归了,也应该回归了。不管是用来娱已或是可以娱人的文字,我想都应该是自己生命中的一种爱好,我曾经无意中丢失了太多自己认为不应该丢下的东西,比如绘画,比如毛笔字,我想文字应该是我最后所剩的,我不应该再丢下。
  很多时候,会不时的来 七七*美丽如水 中逛过,却终始只象个过客一样悄无声息,不想留下任何的痕迹,我忘记了自己是个主人的身份,久违了,这一曾经多么熟悉的地方,曾经在无聊无助无奈时,给我多少寄托,给我多少倾诉的地方,曾经多少时间,我留在这里的东西,让自己能穿越几年的时间,那么轻易的看到当时的自己。
 写什么,主题并不重要。重要是心情。
  散漫的走了很久很久,曾经那些不曾谋面却从不陌生的博友们也慢慢的遗失了,细细点开,只有心声还依然在坚持自己的文字,博客更新的速度早已让我用不可及。
 蜻蜒,曾经的古体诗写的神形兼备,而现在也久久不曾更新过,博客里一片尘土。今天的自己无意识的走了进去,听着《飘雪》的古筝曲,一页一页的翻看着真的有点不敢觉得熟悉的叶子,才发现里面竟然留着自己太多的足迹,有些关于自己的,也有些是自己写下的评论,才发现原来的自己竟然也是如此的闲情,并且偶尔也会出口成章,看着他用我的名字写下的诗,看到他用自己博客的昵称写下的打油诗,心中竟然会感觉想笑,原来,有着这么多人的关心相伴着我一路走来,我真的没有孤单过。
 山水,也是几年前偶尔在互联网上被他找到并加入博友的,只是其间这些年来,一直没有过多的联络,偶尔在彼此的叶子留个爪印,那次无意之中翻看自己的博客,却发现他曾经留下那句让自己最为惊奇的留言:你的博文一路看来,仿佛你是江南雨里落寞的秋花,美丽中暗含凉意。很美很美的一句话,记得曾经看过的那一刹那,心中还是有那么小小的感动,都说文字如其人,我想他竟然无意中读懂了默默无声的自己。
 还有若雨花,这个熟悉的不会再陌生的同窗,一直以来都为她的文字折服,不管华丽也好,空洞也罢,在我心里都是那样美丽与精致,好象与她的人一般的瓷质,温婉,只是她也许终不希望用娱己的心写出娱己的文字,这些天她在提升,她在沉淀,所以博客关了很久,进去也只是曾经花如旧。
  我想,回归。真真实实的记着自己一个时期和一个时期的思想,我想让以后的自己也能象今天一样的感动,感动于自己曾在过去的时光中为自己留下的心情,让自己有东西可翻,可看,可想!
  明天,将是七夕,贴上很多年前蜻蜒写下的一首打油诗:
  七七复七七
  相聚在何时
  快来芝兰居
  乐把七七会

 我想,从此以后,我会把文字当作自己的一种爱好,尽心,尽力!


 
七七 @ 2010-07-10 15:33

  世界杯如火如荼的进行很长一段时间了,这一场盛宴终于徐徐谢幕,走到尾声。想必南非的天气绝不如我们边一般的炎热,但是那种激情的喧嚣应该让那个国度也着着我们这一样的热情。

  这是世界人的盛宴,4年一次,长长久久的等待。

  其实,我并不十分中意足球,体育项目之中一直关注的都是一些中国的强项,乒乓球,羽毛球,跳水体操之类,动作优美,行云流水看着就是一种享受。大球看得起劲的就是女排,我想很多时候我们需要一种精神来作为动力,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女排是一种精神,我希望更多人可以去关注,喜欢。其次就是因为姚明才知道的篮球,我终是爱国者,足球,这个让中国人一直直不起腰的球类,我一直对其避而远之。

  并且,我还一直讨厌HJ看足球,90分钟的赛时,一群人跑来跑去,抢来抢去,到最后有时一个球也进不了,太不可思议,我不想去弄清楚,便狠狠的拒绝。

  今年,这个夏天也许是太热了,也许是太闲了,也许是爱乌及屋受其影响,我竟然可以心平气和的看足球,我一直不想强调世界杯这个名词,缺少了中国的世界杯,对于中国的球迷来说,是一种伤痛。虽然体育和艺术一样,是不分国界的,但是少了就是少了,少了参加的资格,对于我们摇旗呐喊就是一种遗弃。

  也许是一直疏于关注,我竟然对太多的球队如此的陌生。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有这样那样的一个国家,有这样那样的一支队伍,就算是一个伪球迷,我想我终是失职的。

  印象中记得最深的是巴西队,感觉那个队伍就是世界杯或是足球的代言,百度搜索一下才发现原来也有太多的妄加猜测,巴西队确实是多次获得过世界杯的冠军,可是世界杯绝不是巴西一个人的世界杯,它有着各个队伍的争奇斗艳,才有了今天的开红吐紫,满园芬芳。

  对于足球,我终是显得那样的无知与浅薄。听着HJ的讲解,我才知道南美五雄,知道加纳原来是非洲唯一出线的一支队伍,看到赛场上日韩,甚至是朝鲜的表现,我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男人甚至是女人都如此疯狂的爱上了世杯,在空洞的灵魂里,我想我们有时候是需要找到一种寄托,产生共鸣。

 我记得当HJ没在身边的时候,我还在QQ与朋友讨论今年的冠军花落谁家,他们都一致认为电脑的另一端应该是HJ的面容,却不知是如假包换的我?我记得一直是很喜欢意大利队的,那些高大帅气的男人对于女人来说有些致命的诱惑(呵呵,其实我想美丽的东西不分男女都是喜欢看的)并且他们个个都不算花瓶,我想今年的世界杯,也许笑到最后的应该是他们美丽的笑容。谁知道,早早的,他们出局了?

 还非常喜欢英格兰,那是因为小贝的存在,也许我们早已知道他今年可能无法上场,今年的世界杯英格兰也将无法超越,可是还是将票,投给了他们。今年的英德大战,英格兰虽败犹荣,德国胜之不武,但是细心的观众还是看到了,英格兰神话终究过去了,越走越远,唯能期待的是4年内他们重新成长,少了小贝的阵营依然能带给别人另一种惊喜。

  我还喜欢巴西和阿根延,并且视他们为冠军的候选人。可是把巴西队早早的下了课,真是柳暗花明,迷雾重重。却不曾想到,今年的阿根延给所有的人开了个更大的玩笑,竟然与德国赛成0-4,可以用得上是落荒而走。那时,我才想自己远远是不了解世界杯的。阿根延的战败并非偶尔,德国的实力何以小看?任何一个团队的作业,都是团队配合协调的结果,德国人务实,求真固若金汤的守卫与防守,都值得所有人去学习,至少那一场,他们赢得如此的出彩。把对英格兰胜之不武的耻辱用实力进行了澄清。

  世界杯,似乎很长一段时间与亚洲国家没有太大的联系,而这个夏天,我们却看到日本,韩国,甚至是朝鲜不俗的表现。对于日本,太多人爱不起,而此时却一样恨不来。在我心中,其实他们应该是8强的,虽然最后的加时赛,让他们与真正的8强失之交臂,但是他们从头到尾一直在努力着,虽然我并不太喜欢运动员下跪的动作,可是日本人集体一跪,却感动着太多电视机前的人们,那一时刻,不分肤色与国藉。

 朝鲜初露风芒,却风声大动。首场迎战巴西,临强不惧,用一个进球诉说着他们的努力,郑大世腿上的伤,眼里的泪,是这场世界杯开场最火的画面。就连回国时装着行李的编织袋,也成了各大网上铺天盖地的头版头条。与中国的LV军团的腐败气息相比,那个普通的编织袋亮堂了多少中国球迷的心,LV,你真的让中国球迷受伤了,他们用N年如一日的包容与支持,换得却是你们对他们尊严如此的不敬重,我这个伪球迷,为所有的中国球迷,伤心!希望如网上所说的,希望能看到中国队参加的世界杯能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而不是下辈子。

  我后来看好的德国队,也出局了,今晚与乌挂圭的三四名之争,我依然选择的是德国愉,虽然我知道乌拉圭一样实力不俗,就当我又一次支持我们的开襟大叔吧

  至于冠军,完全不在我猜想的范围之类,我想中国不是有句话叫,计划赶不上变化?我想我们应该学会习惯,结果于谁,并不重要,重在参与?人生之中很多事,我们都需要学会这种心态,重在参与吧?

  这个炎热无风的夏天,我,和世界杯一起成长一回。

 

 PS 伪球迷写的不能太较真,只当记念,不对的地方不可砖拍,呵呵